问题 | 加固工程质保金怎么退,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建设工程质保金退还的方式是:缺陷责任期限到期后,先由承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当发包人审核无异议后,将约定的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一、该怎么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第一,权利行使前催告程序。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此催款通知书需要采取书面形式。第二,权利行使方式。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第三,权利行使期限。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为6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计算。 二、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有: 第一,资金来源不同。履约保证金一般来自承包方的流动资金,在施工前付给发包方。质量保证金是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承包方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第二,约束的目的不同。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人完全履行合同,主要保证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人违约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人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且,并不以此为限。质量保证金则更多的是一种约束工程质量的手段。 第三,保证金的比例和返还时间不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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