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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简述民法基本原则
释义
    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绿色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反映民事生活的根本属性,尤其是市民社会的一般条件、趋势和要求。
    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间及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
    民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对各项民法制度和民法规范起统率和指导作用的立法方针。民法上的基本原则是指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一般原则,也包括即使在法律文本中没有写明亦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法的一般原则。法律原则可作为对法律条文理解和解释的基准,这些原则居于其他原则和条文的上位,正像宪法居于其他法律的上位一样。但是民法基本原则不同的是,它们可直接适用,特别是那些比较技术性的原则,如无效行为不生效果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条__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__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__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__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__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__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__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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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7: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