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子发票不可以作废重开。 因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所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果当事人发现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电子发票申领操作的流程: 1、在本地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税处理; 2、选择申领发票的电子发票类型; 3、申请并选择办理人所需要申领的发票份数; 4、成功领用电子发票,办理人输入发票代码、起始号码以及发票张数后可直接下载使用。 综上所述,电子发票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税务局的签名机制。电子发票与传统纸质发票相比,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可以在线开票,节省发票工本费、税控机成本以及相关人力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