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父亲66岁进了工厂,没有签订合同今年直接通知不允许合法吗?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签合同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好!我在一家工厂工作,工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会保障,现在离开了,工厂没有按照原约定的工资支付 在工厂干活没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的处理方式如下:1、收集了充足的证据后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到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都有哪些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的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你好!我在公司工作了三个月,没有买保险,没有签订合同,现在公司无故解雇,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可以解雇员工,但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法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好,杨律师!我想问一下,我父母在一家工厂工作了十多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老板也没有买社会保障,现在老板突然不做了!我父母能向老板要求赔偿吗? 老板没有给员工购买社保,员工是可以要赔偿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赔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我在工厂工作!是小时工,正常离职需要等7天!如果我离开了!有工资吗? 小时工离职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一次性结清劳动者所有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你好!在公司工作了18个月,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合同,请问能不能得到赔偿? 公司一直不签合同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没有签劳动合同要赔偿的前提是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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