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是谁房子就是谁的,与户主无关。商品房房屋权利人就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指房屋的物权人。自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为准,不动产登记簿是房屋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除非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