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规定 |
释义 | 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如何规定 1、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规定如下: (1)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少于3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二、长期待摊费用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长期待摊费用属于长期资产; 2、长期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支出的各项费用; 3、长期待摊费用应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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