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美女主播莫名被结婚,无效婚姻怎么解除 |
释义 | 【事件经过】 南方经视当家花旦、拍案看天下的单身美女主播马*野这两天怒了,因为她莫名其妙“被结婚”了!一个名叫“钟*言”的男子打着“马*野老公”的旗号,到处招摇撞骗,并且已经持续多年,而这其中还可能有人涉嫌诈骗。 昨天(5月3日)马*野在网上公开了“被结婚”的细节。一个名叫“钟*言”的人多年来弄虚作假,在朋友圈里散布谣言,说马*野是他老婆,并且他还在网上找来晓-野的毕业照PS成结婚照,拿做节目照片改头换脸PS成跟他的亲密照。 马*野透露,“钟*言”专门开设了一个微信号冒充她,一人分饰两角,以她的名义跟电视台里的主持人和模特、演员打交道,发动众筹募捐,可能涉嫌诈骗。“在询问了一些主持人之后,发现不仅是我,台里很多很多的女主持都被他忽悠。”马*野说。 【法律解读】 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婚姻: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不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的分类,依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关于结婚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定,可以把无效婚姻分为下列类型: 1.包办及买卖婚姻。就是违反婚姻自主塬则的无效婚姻。 2.早婚。即男女双方或一方未达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 3.重婚。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违反一夫一妻制塬则的无效婚姻。 4.血亲婚。就是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无效婚姻。 5.疾病婚。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未经治愈的无效婚姻。 6.未登记婚。就是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只未进行结婚登记,违反结婚程序的无效婚姻。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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