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公司在拒赔时,是否需要提供书面通知和解释?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重疾险公司在拒绝赔付时应当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并明确说明拒绝的理由。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处理保险赔偿事宜。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应当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没有对合同中的条款约定如何解释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以及诚信原则进行解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就保险事故处理事宜等进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确认。”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重疾险公司在拒绝赔付时应当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并明确说明拒绝的理由,以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如果重疾险公司未提供书面通知和解释,被保险人可以依据合同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以及诚信原则进行解释,同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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