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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赁登记撤销如何办理
释义
    房屋租赁登记撤销办理:需要租赁人前往之前进行过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管理部门,撤销租赁登记备案。租赁双方如因租赁合同解除或合同变更以及合同终止,需要撤销房屋租赁登记,可以前往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撤销。
    法律依据: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证须知是是什么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证须知是:租赁双方应在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持身份证明、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或者书面委托他人代办,审查通过交纳税费后三日内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
    房屋抵押登记如何办理
    房屋抵押登记需要到房管局申请抵押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抵押合同等材料。房管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核准登记记入登记簿并颁发他项权利证书。
    《房屋登记办法》 第四十三条 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抵押合同;
    (五)主债权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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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1: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