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在编老师在外兼职是禁止的,而且各地教育局有禁止利用老师便利补课,如果教育局有明文禁令的就不可以做,而其他兼职没有明文禁止也是可以的,前提最好不要影响正常的教学质量,要分清主次。 2、在编的公办老师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外兼职是禁止的。如果属于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聘用制管理的,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只有在合同约定或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时,兼职才是禁止的。 3、各地教育局有禁止利用老师便利补课,如果教育局有明文禁令的就不可以做,而其他兼职没有明文禁止也是可以的,总之,现阶段的大班制的教学加上学生本身的水平差距,在职老师很难做到照顾好每一位同学的发展,所以课外辅导班有一定的存在价值与市场,但主要老师们格外注意政策限制,提前规避风险。是否兼职取决于老师们自身的选择,但还是建议,在完成好本职在校工作的同时,兼职量力而行,适度分配好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老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老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老师。 第三条 老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旦亮亩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老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举措,加强老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键拆培训,改善老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老师的合法权益,提高老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老师。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老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老师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老师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