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多个合同同一个诉讼是存在的么这一问题,由我来解答: 第一,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具备主体、案由、管辖等要素,其中最主要的是有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也就是根据什么情况、对什么机构或人、要求人民法院作出什么样的判决。 第二,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对一个案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一项或多项诉讼请求。也可以说,如果对同一案件,原告有多项要求的,可以在一次诉讼中一并提出;也可以在多次诉讼中分别提出。 第三,原告对一个民事案件,提出多少项诉讼请求,法律上是没有限制的,完全由原告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和其愿望、需要来决定。当然,诉讼请求应该与案件事实有直接或间接、必然或或然、或多或或少的联系,不能毫不相干。即使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过多、过于牵强,也没有问题,人民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支持或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第四,关于“两份合同可否在一个起诉状里起诉”这个问题,一般是可以的。如果两份合同都是证明同一个事实的,构成一个独立的案件,是完全应该在一次诉讼中提供的。即使两份合同证明两个不同的事实,构成两个独立的案件的,如果存在类似情形,人民法院也可以合并审理的。同样的道理,三份、四份、甚至更多的合同都是可以在同一个起诉状里提出的。 第五,民事诉讼,比起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因为其法律关系性质的不同,当事人有更大、更多、更宽松的权利,原告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需要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无需有太多顾虑;同样,人民法院也会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提供更宽松的环境、条件,以实现对案件依法、公平、合理的解决。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关于起诉条件的规定附后,供参考。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