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合作发明专利的归属:一般情况下,专利申请权归合作发明人共同所有,而专利权归专利申请被批准的一方所有。合作发明专利的权利行使: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从其约定行使。没有约定的,许可权等可以单独行使,但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才能行使。 法律依据 《专利法》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专利法》 第十四条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 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