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建立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制订本单位日常卫生制度,有专人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做到有制度、有检查、有落实。实施“五常法”卫生管理。 2、食品生产经营场地必须有符合卫生,有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场所,布局合理。 食品原料、成品仓库必须专用,保持通风、干燥、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货物隔墙离地、分类上架存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