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就医回本地报销所需的证明文件是什么? |
释义 | 异地住院回本地报销手续包括:提供有效报销材料,交给城乡居民医保机构报销,支付起付费和报销比例,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参保人满足条件可申请异地就医,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不予转院。 法律分析 异地住院回本地报销需要以下手续: 1、参保人员带有效报销材料:身份证或户口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卡(合作医疗卡)及复印件、相关银行卡(存折)及复印件、出院小结、票据、费用总清单,医院要提供证明该医院是否是当地的社保定点医疗单位; 2、报销材料交送市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市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完成报销手续后,将报销款直接打入相关银行账户内; 3、在外地医疗机构住院的,住院报销起付费1000元,医保基金支付可报金额的60%,个人自负可报金额的40%(具体报销比例各地有所差异,并且每年都可能调整)。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异地就医: 1、离开参保地长期跨统筹地区异地居住,并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已取得居住地户籍的参保退休人员; 2、长期在参保地外异地工作和居住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参保人员; 3、因公出差、学习、探亲、休假等在外时间不超过3个月,突发疾病需要治疗的参保人员; 4、受统筹地区医疗技术条件限制,需要到统筹地区外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 不予异地就医转院的情况如下: 1、诊断明确且可在本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或已知转院后治疗效果仍不明确的病人; 2、已经区外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需继续定期诊治且本级定点医疗机构能诊治的病人; 3、危重病人一般不予转诊转院,应在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抢救、治疗;病情稳定后仍需转院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4、未经统筹地区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同意的不予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结语 异地住院回本地报销需提供有效报销材料,包括身份证、医保卡及复印件、相关银行卡及复印件、出院小结、票据和费用清单。报销材料交送医保机构后,报销款将直接打入银行账户。在外地住院需支付起付费1000元,医保基金支付60%,个人自负40%。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个人医疗账户可用于门诊费用和药店购药。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申请异地就医,不予转院的情况包括可在本级医疗机构治疗、治疗效果不明确、危重病人等。未经定点医疗机构同意不得转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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