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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孩上户口注意什么
释义
    1、新生儿落户需要什么材料?根据新生儿随父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簿,可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二、新生儿户籍登记流程新生儿户籍必须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当地派出所户籍部办理: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计划外生育的,应当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者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点击屏幕上方的头像咨询专业律师)3。婴儿父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五、属跨年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六、申报超过一个月,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到外市县父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一份)。
    3、新生儿定居期限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儿可以按照父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非婚生新生儿需要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定居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决由父亲抚养的证明。父亲(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4、办理第一个孩子新生儿结算手续时,首先要携带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办理新生儿结算介绍信,然后持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新生儿结算介绍信、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结算手续。合法生育子女的,户籍办理方式如下:1。首先,凭出生证到居委会出具《新生儿户籍通知书》;
    2、其次,带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户籍通知书到街道办事处盖章;
    3、最后去街道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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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5:4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