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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交付之日起是什么意思
释义
    商品房交付日是指物管通知业主收房有效日。
    一、收房委托书怎么写?
    XXX公司:业主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因本人xxxx(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原因)不能及时前来办理收房,现委托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全权办理本人购买的位于xxxxx位置的房产收房手续及相关事宜,受委托人所办的事项,委托人均予以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签名、按手印)xxxx年xx月xx日受委托人(签名、按手印)xxxx年xx月xx日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2、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房屋合同原件;4、购房付款收据原件。
    二、物业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收取
    业主以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和管理的质量不合格而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情况较为常见,那么物业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收取呢?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因此,实际生活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另外,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购买商品房什么情况下可不收房呢
    购买商品房可不收房的情况:
    一、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等“二书一表”的楼房;
    二、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时间超过30天)又未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买受者的;
    三、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四、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六百零二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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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8:5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