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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产纠纷,母亲去世,有一子一女,留自书遗嘱将上海房产给大孙女,其他遗产如何分配
释义
    您好,若被继承人在自书遗嘱中只处理了上海房产,那么按照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因此,若自书遗嘱有效,那么按照遗嘱内容,母亲的上海房产由大孙女继承。至于其他财产,若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其子女继承。若女儿霸占母亲的遗产,儿子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向法院申请诉讼。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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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2: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