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去世的不需要办理离婚证,另一方可凭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办理再婚登记。当事人离婚证丢失,可以由当事人本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另一方的婚姻状态为丧偶。 一、补办离婚证需要的手续: 1、申请:双方当事人持上述材料,一起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受理审查:民政部门接到材料后,当场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和其他证明材料,并核对无误; 3、登记:双方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签名、按指印。工作人员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后,登记编号、打印离婚证; 4、发证:办理以上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补发给双方离婚证书。 因此,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配偶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可以持配偶死亡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