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是一方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或者一方受胁迫而 办理离婚登记 的,可以 向法院起诉 要求撤销该离婚登记,如果是双方当事人离婚后,有愿意进行复合的,不能撤销离婚证,只能走复婚程序。由双方再向一方 户籍所在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 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 解除婚姻关系 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