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长沙的最低工资标准通常是: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被调整成:每月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每小时17元。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被调整成:每月15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每小时15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