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个人信息错误如何更正?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职工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与本人的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时,单位或职工本人持职工身份证、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公安部门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办理更正手续。 公积金信息变更需要去哪里办理 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职工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与本人的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时,单位或职工本人持职工身份证、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公安部门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办理更正手续。 住房公积金个人能交吗 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属于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范围,前述单位的在职职工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所谓的“在职职工”,简单而言,就是指与单位形成稳定的用工关系,为单位提供劳动,由单位支付工资的职工,形成了稳定的用工关系,单位必须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个人想要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话,也是需要分为不同情形的: 1、个人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可以给个人缴纳公积金的,因为我国国家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为自己缴纳公积金。 2、个人是无业、自由职业者的话,你不是单位职业,同时也不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无法缴纳公积金的,这种情况下你只能通过挂靠单位来自己缴纳公积金。 根据我国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住房公积金应该是由和员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金额进行代扣代缴的,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职工和哪家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那家单位就需要统一为职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而职工个人是无法办理的。 自己缴纳公积金是否划算,这个要看自己以后的打算,如果计划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低;如果以后职工不用买房是没有必要自己交纳公积金的。 公积金缴纳有哪些规定? 1、公积金中关于职工个人缴存的,每月从其工资中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在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单位应当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由受托银行计入。如当月汇缴人数变动使汇缴金额有变动的,住房公积金应该由单位到开户银行办理变更后再汇缴。 2、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单位职工从被调入到单位发放工资之日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3、单位录用或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录用或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缴存登记或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4、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5、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相关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怎么弄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完毕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中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请自行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由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缴纳比例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缴纳比例是多少,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设区城市(主要指地级市)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 公积金如何提取时间 住房公积金没有硬性规定需要交纳多久才可以取出,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可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该内容由 章侃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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