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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人撞了在医院需要自己垫付医疗费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一、被人撞了在医院需要自己垫付医疗费吗
    一般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在一些特别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
    首先,垫付前提是发生了三种情形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
    一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是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其次,垫付金额不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且垫付金额为抢救受伤人员所必须支付的相关医疗费用。
    再者,保险公司有权就垫付的抢救费用向致害人追偿。
    《条例》另外还规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该强制保险或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这几种情形,则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发生交通事故肇事人逃逸怎么办
    1.需要及时报警,如果可以提供车牌号等信息,会有利于警察找车主;
    2.逃逸的一方一般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处罚款,且要承担受害人的赔偿责任;
    3.如果其行为构成犯罪,还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为: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当事人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为: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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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2:2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