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期间房东的房子能够继续出租吗 |
释义 | 诉讼期间房东的房子被查封的一般不可以继续出租,但查封后经法院允许可以继续出租。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的,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 一、无产权证的房子怎么处理 房屋如果没有房产证的,只要产权调查确认房屋是属于被执行人的,法院就可以对房屋进行查封。根据法律规定,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二、唯一住房查封了可以住吗 不影响使用权,可以居住。法院查封的房子,如果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需,可以居住,但不能买卖、抵押。如果是其他的情况,不可以居住。现在查封一般不贴封条,只是在房管局办理查封登记。查封会在不同情况下进行,一般有立案阶段的诉讼保全期、诉讼阶段、执行阶段。从立案开始直至强制执行前的执行阶段是可以继续居住的,强制执行阶段是不能住的。至于是否强制执行,法律上是有规定的,家庭唯一的普通住房是不允许强制执行的。当然,法院还会继续查封。 三、租赁合同到期以后可以续签吗 现阶段,我国没有租赁合同到期后自动续签的法律规定。但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当时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判断。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也就是说,租赁双方给予对方合理时间后,都可以随时不租了。而续签租赁合同,合同期限就是固定的,双方不可以擅自违约,否则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第十条 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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