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南京溧水办居住证需要的材料包括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等。 相关法律规定:《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上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制作发放居住证。 一、办理居住证后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二)平等享有劳动就业权利; (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四)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五)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七)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八)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九)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第十三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机动车登记; (三)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四)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五)办理生育服务证;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