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指的是担保标的物在什么上没有瑕疵 |
释义 | 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转移的标的物担保不受他人追击和不存在未告知权利负担义务。包括:出卖人对出卖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出卖人应当保证其出售的标的物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受人透露的他人可以主张的权利。 一、买卖合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有什么呢 1.支付价款。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2.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 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买受人受领标的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依通常程序尽快检查标的物。若发现应由出卖人负担保责任的瑕疵时,应妥善保管标的物并将其瑕疵立即通知出卖人。 二、买卖合同应履行哪些义务 (一)出卖人的义务和责任。 1、交付标的物。 2、交付的标的物要符合质量要求。 3、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权利。 (二)买受人的义务和责任。 1、支付价款。 买受人应按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 1、检验和接受标的物。 三、试用合同双方负担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试用买卖合同中双方负担的权利义务是: 1、买受人的权利是在试用期内有购买或拒绝购买的权利,其义务是如果对是否购买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以及购买时支付货款的义务; 2、出卖人的权利是收取货款的权利,义务是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义务,以及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二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一十三条 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前条规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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