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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怀孕要离婚怎么办手续
释义
    离婚时怀孕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办理手续分为两种:1、协议离婚:(1)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2)受理。婚姻登记员对材料进行初审;(3)冷静期。自收到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4)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5)登记(发证)。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2、诉讼离婚:(1)审理前的准备。包括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2)开庭审理。法院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做出判决;(3)执行判决。若不服法庭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判决书生效。
    一、没户口簿能否离婚
    没有户口簿就不能离婚。规定如下: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给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一并存档;
    4、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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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8:4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