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有照顾孙子孙女的义务吗 |
释义 | 看孙子孙女父母是否已经死亡或者丧失抚养能力,孙子孙女父母健在且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没有抚养义务,孙子孙女父母已经死亡或者丧失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就有抚养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故父母在儿子儿媳已经死亡或者丧失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就有抚养孙子孙女的义务。 一、女方失踪离婚孩子怎么判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有一方失踪的,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判给未失踪的一方。如果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因残疾或疾病等没有抚养能力的,可以由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二、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有何区别? 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区别:有孩子监护权并不代表有孩子抚养权,有孩子抚养权一定有孩子监护权。监护权重于抚养权,监护权是法定权,抚养权是协商或裁判授权。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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