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中通常会有健康告知条款,要求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如实告知自身的健康状况和疾病史。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或者在保险期间没有按照医生的预防建议进行生活方式改变,导致患病或病情加重,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理赔。但是,保险公司在拒绝赔付前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调查,并在理赔拒绝通知书中明确说明具体的拒赔原因和依据。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实。 2. 《保险法》第四十一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认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等有不利影响的,可以要求被保险人进行健康告知,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3. 《保险法》第五十三条:保险人有责任及时、足额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义务。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如实告知疾病等情况,但在保险期间未按要求治疗、预防,致使疾病加重或发生并发症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拒绝给付通知书中明确说明拒绝给付的事实和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