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限制行为能力人不一定是精神病患者。 限制行为能力人指由于年龄、疾病等原因,不能完全行使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后果,需要受到法律保护和限制的人,包括未成年人、部分智力障碍者、部分精神障碍者等。其中,精神障碍者指因思维、情感、行为、意识等方面的障碍而引起社会功能、家庭功能和个人功能受到严重影响的人。因此,限制行为能力人不一定是精神病患者,而是包括多种类型的人群。 对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福利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生活补贴:国家和地方政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提供生活补贴,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2、就业保障:国家和地方政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提供就业机会和就业培训,帮助其实现自我价值; 3、医疗保障:国家和地方政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提供医疗保障,包括门诊、住院、康复治疗等服务; 4、教育保障:国家和地方政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提供教育保障,包括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职业培训等; 5、福利设施:国家和地方政府建设和维护限制行为能力人福利设施,包括康复中心、福利院等,提供照料、护理、康复和培训等服务。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限制行为能力人享受的福利可能有所不同,具体的福利保障政策以当地政策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