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发票应作以下处理: 1、若是独立核算的,可以相互开发票,但需要按市场公允价格来计算,否则涉嫌关联交易; 2、若不是独立核算且在同一个区域内,或者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汇总缴纳的,可以汇总来汇算企业所得税; 3、其他处理方式。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