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校园欺凌中保护自己 |
释义 | 遇到校园欺凌保护自己的方法如下: 1.在威胁与暴力来临之际,首先告诉自己不要害怕。要相信邪不压正,终归大多数的同学与老师,以及社会上一切正义的力量都是自己的坚强后盾,会坚定地站在自己的一方,千万不要轻易向恶势力低头。而一旦内心笃定,就会散发出一种强大的威慑力,让坏人不敢冒然攻击; 2.大声地提醒对方,他们的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行为,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会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在能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大声呼喊求救; 3.碰到施暴者应尽量保持镇静,不要惊慌,有勇有谋地保护自己。无论如何一定要记住施暴者的人数和体貌特征,以便事后及时报警或报告老师; 4.如果受到伤害,一定要及时向老师、警察申诉报案。不要让不法分子留下这个小孩好欺负的印象,如果一味纵容他们,最终只会导致自己频频受害,陷入可怕的梦魇之中。 校园欺凌的具体行为有: 1.肢体欺凌。推撞、拳打脚踢以及抢夺财物等,是容易察觉欺凌形式; 2.言语欺凌。 3.社交欺凌; 4.网络欺凌; 5.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6.网络欺凌。即在网志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份的言论; 7.社交欺凌,不让受欺凌者交朋友以及破坏社交的行为; 8.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9.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 (一)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是指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未成年人安置、救助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校外托管、临时看护机构;家政服务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培训、监护、救助、看护、医疗等职责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二)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 (三)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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