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嫁女土地确权细则 |
释义 | 外嫁女在丈夫居住地获得土地确权的,不再享有娘家的土地确权。如果在丈夫居住地未获得土地确权的,有权在娘家获得土地确权。外嫁女户口未迁出的能享受土地确权带来的征地补偿。但是,户口已迁出的不能获得征地补偿。 户口已迁出的外嫁女如遇丧偶或离婚将户口再次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有权分得征地补偿。征地补偿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法律规定应当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农村外嫁女权益有哪些? 1、户口迁移问题 外嫁女在结婚时,户口是否迁出是自愿的,没有任何人可以强迫,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户口没有迁出,那么女方仍旧享有原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权益。 2、承包地权益 (1)在承包期内出嫁的,女方只要在新的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那么就不得收回原先的承包地。 (2)外嫁女请户口迁出后,落户地(即婆家)要尽快解决其承包地的问题。 (3)如果外嫁女在承包期内遇到离婚/丧偶的情况,那么居住地也不可以收回其承包地。 3、集体权益 任何人都无权以结婚为由侵害外嫁女的集体合法权益,只要户口未迁出,那么她就享有原先的所有权利。 4、土地分配权益 (1)如果外嫁女未将户口迁出,那么她仍享有原村集体组织的土地分配权利,可获得相应的补偿。 (2)如果外嫁女未将户口迁出,那么她也可以申请村里的宅基地,并与男方共同居住。 5、征地补偿权益 1、外嫁女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履行了应尽的义务,在承包地被征占后,她仍享有征地补偿费。 2、如果外嫁女嫁出后,户籍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未转出,那么她仍然有土地补偿费的分配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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