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行政主管部门是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当地的房管局等;如果要投诉物业公司,去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如果投诉不管用,就通过法律途径,法院诉讼也可以解决,并且通常可以诉讼赢。 3、物业公司无权利停业主的水电;只有在用户违法的情况下,电力主管部门可以停电。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