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异地养老金领取的方式如下: 1、养老保险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2、在累积缴费满10年地区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3、年限不够转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多地年限均不够资金归集户籍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