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是原来的照片,正常情况下是现场直接采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采用公民本人的近期彩色相片图像。为确保相片质量和人相的尺寸、角度、姿态、色彩等的统一,公安部制定并公布了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标准。所用相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配戴眼镜,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尺寸为32mm×26mm。为了方便居民照相和做好人相信息的采集工作,各地可以采取两种照相方式:一是公民在照相馆照相,在办证时提供符合标准的彩色照片,由办证人员通过计算机扫描获得图像信息;二是公民到办证点通过数码相机照相,直接采集符合标准的图像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