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国际经济贸易仲裁,作出裁决的期限为仲裁庭在组庭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 法律依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四十六条 作出裁决的期限(一)仲裁庭应在组庭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二)经仲裁庭请求,仲裁委员会秘书长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三)程序中止的期间不计入上述第(一)款规定的裁决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