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指的是哪天?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根据规定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已书面送达劳动者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