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民事合同变更和劳动合同变更的异同点 |
释义 | 劳动合同属于广义的民事合同。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一些国家称雇用(佣)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民事合同是公民、法人或其它社会组织为满足日常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所明确的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该内容由 闫园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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