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普通共诉人的特征 |
释义 | 简述普通共诉人的特征如下: 1、 受害人或被害人身份,普通共诉人通常是指受到犯罪行为直接侵害或者间接受到影响的人,即受害人或被害人。他们可能是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也可能是因犯罪行为引发的间接损害的受害者; 2、具有起诉权,普通共诉人作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之一,享有起诉权,即他们有权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3、主动参与诉讼,普通共诉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参与刑事诉讼,他们可以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在诉讼过程中积极参与,提供相关证据、提出意见和请求等; 4、利益相关,普通共诉人通常是与犯罪行为直接相关的人,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因此他们有权要求法院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维护自身的权益。 普通共诉人享有以下权利: 1、提起公诉权,普通共诉人有权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2、 出庭陈述权,普通共诉人有权在法庭上出庭陈述,陈述自己的意见、观点、诉求和损害情况等; 3、 申请取证权,普通共诉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调取证据,证实自己的指控或损害情况; 4、证人出庭权,普通共诉人有权申请法院传唤证人出庭作证,为自己的指控提供证据支持; 5、 辩论权,普通共诉人有权在庭审过程中参与辩论,对控辩双方的证据和观点提出反驳、质疑或补充; 6、 申请保全和先予执行权,普通共诉人有权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申请先予执行判决; 7、参与判决程序权,普通共诉人有权参加判决程序,包括对判决结果进行监督、提出异议或上诉等。 综上所述,普通共诉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权利相对于公诉机关略有不同,但仍受到法律规定和限制。具体的权利范围和法律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案件性质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