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特点 |
释义 | 1、二审与一审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可以书面审理,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的,可自行判决裁定; 2、另一个特点二审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没有陪审员。当事人可以对二审合议庭人员提出回避的申请。 3、一般二审开不开庭,关键看双方对事实认定是否有意见,如果是适用法律问题,一般不开庭;事实出入较大,一般会开庭。 一、二审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1、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后,会将副本在5日内送达被上诉人,由此时间可推算对方是否上诉,当然也可以询问一下承办法官,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并非同一天收到判决书。 2、如果收到上诉状,被上诉人有15天答辩期,二审答辩较一审重要,因为一审要开庭审理,当庭可以详尽发表意见,而二审由开庭审和书面审,若不交答辩状,而法院又决定书面审,则发表意见的机会就少。所以,应重视写好二审答辩状。 3、原审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连上诉状、全部案卷、证据,报送二审法院。 4、二审法院立案后应在3个月审结判决上诉案,30日审结裁定上诉案。 二、二审程序中上诉请求 1、在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还是可以和解、调解、撤诉、增加诉讼请求、反诉。在和解的情况下,结案有两种方式:一种经法院同意撤诉;一种制成调解书结案。 2、二审中,一方或双方撤诉的,应在宣判前提出,并得到法院准许。 3、二审中,出现增加诉讼请求、反诉的,法院的做法是调解,调解不成应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 三、二审判决 二审法院经审理可做出三种不同的判决:①维持原判;②发回重审;③改判。 1、维持原判是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发回重审适用于认定事实错误或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其它发回的情况有: (1)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常判决。如应回避未回避。 (2)一审漏审诉讼未判决,二审调解不成则发回。 (3)必须参加的诉讼人一审未参加,二审又调解不成。 (4)一审判决不能离婚,二审认为应判离,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3、改判适用下列: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原判认定事实不清或错误,证据不足,也可查清后直接改判。 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判决之日是生效之日,当事人不得再提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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