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公积金不买房可以取出来吗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的主旨是个人缴纳的公积金不能退,只有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才能提取账户余额。提取条件包括购房、离休退休、劳动能力丧失、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房租超支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账户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余额纳入增值收益。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并经政府批准。 法律分析 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能退的,只有在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提取出来。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结语 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一般不可退,但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提取账户余额。符合条件包括购房、离退休、劳动能力丧失、出境定居、偿还贷款、房租超支等。提取时需同时注销账户。职工死亡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时,余额纳入增值收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具体比例由管理委员会拟订并经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六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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