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务员遴选办法如下: 1、发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考试; 4、考察; 5、决定与任职。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报名参加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公开遴选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名参加市(地)级机关公开遴选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