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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老人去世宅基地怎么办
释义
    老人过世后子女户口还在本村的,可以由子女继续占有宅基地。子女户口已迁出本村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可以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或者将房屋出售给可以享有本村宅基地的村民。
    一、城里子女能继承祖宅吗
    城里子女能继承祖宅。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作为农民个人的财产是可以被子女们继承的,并且不管子女是农村还是城市户口,都可以继承;
    2、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不符合条件的,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不愿出卖的,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二、对于农户宅基地卖掉宅基地风险
    卖掉自己的宅基地后,是无权再申请新的宅基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居民在转让房屋后,将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在实现抵押权时,房屋可以查封,但地不能卖,也将导致抵押权无法正常实现。因此,无论在集体经济组织外部,还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均不得将宅基地使用权用于抵押。而且,不仅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抵押,在宅基地建造的房屋也不能抵押,否则,由于存在宅基地不得抵押的法律规定而使房屋的抵押权人不能实现房屋的抵押权。实践中以农村房屋或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标的的,该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宅基地是分配所得,只能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移,非本村村民是不可以购买村集体分配给本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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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7: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