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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哪里可以申请红河州泸西县的公租房?
释义
    一、在哪可以申请公租房1、在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或者房管局申请公租房。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出具备案回执,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后予以审核批示。2、《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二、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在哪里可以申请红河州泸西县公租房
    公租房申请材料需要有:申请人在申请地的户口或居住证;申请人在申请地的劳务合同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和经济状况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等。《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公租房去哪里申请
    办理地点是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办理步骤如下:1、审核配租。审查自己是否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政策,如符合,申请人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可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后申请房源。2、受理申请。申请公租房的可将申请材料递交到审批中心,受理单位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3、初次审查。申请公租房的材料递交后,规定在申请受理申请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接收到初审材料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本市公租房信息网上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6、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申请人可在本市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公租房去哪里申请
    当事人可以去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公租房,或者直接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属于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第五条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南宁公租房去哪里申请
    1.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咨询、领取《南宁市公共租赁保障申请表》等相关表格资料,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收件材料。2.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在受理期限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受受理期限限制)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本户籍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提出、非本市户籍的向居住地提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的,也可以有用人单位向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并提供用人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表格,提交相关资料。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验收材料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按规定开展初审工作,初审合格的,在申请人所在的用人单位或者居住地社区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提出初审意见,并将材料报送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初审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从受理到材料移交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公示时间5日)。4.城区住房保障部门接受材料后,将申请材料移交城区民政部门核对社情家庭收入和财产,城区民政部门核对后提出核对意见并将材料送回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复审合格的将材料移交市住房保障部门。复审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城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城区民政部门复审工作要爱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城区民政部门10个工作日,城区住房保障部门5个工作日。5.市住房保障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核准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合格的,将申请人信息在本部门政务信息网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并向社会公布。公示期间不计入核准期限。审核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外地人在杭州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公租房申请资料: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婚姻证明:(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6、房产证明:(1)户籍地房产证明;(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该内容由 王若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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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1: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