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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消防证营业怎么处理
释义
    没有取得消防许可证就擅自营业属于违法经营。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消防许可证办理流程:
    1、单位携带申请报告,到当地消防公安监督机构领取并填写《公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申报表》;
    2、将已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申报表以及申请报告提交到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
    3、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在收到上述材料7天内进行现场勘察并审核;
    4、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在收取办证费用后,大队内勤会填发《公安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
    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场所,申办消防安全许可证时,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的三日内办理完毕,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五日内办理完毕。
    消防许可证办理需要的资料:
    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请函、法人代表证明;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表》;
    3、申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
    4、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5、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6、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7、消防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等)。
    综上所述,未经消防安全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不能投入使用,一定要注重安全防护意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三)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
    核查发现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相应许可。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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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3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