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市各相关部门具体职责
释义
    (一)市国土资源局
    1、建立以2013年12月1日为基准日的农民人数与农用地动态统计制度。农用地数据和农民人数由各镇(街道)汇总填报,市国土资源局建立基准日农民人数与农用地数据库,并按年实施动态管理。
    2、测算征地补偿费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办理征地报批手续,组织实施“两公告、一登记”。
    3、确定被征地农民人数,呈报市政府审批具体保障对象的名单。
    4、组织土地出让,负责土地出让金收取和解缴工作。
    5、实行征地补偿资金预存制度,建立征地补偿资金预存款账户。征地报批前,将征地补偿费用和社会保障资金存入预存款账户,用于征地报批、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6、会同财政部门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划入相关专户,将有关征地补偿资金支付到镇(街道)。
    (二)市财政局
    1、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核算。
    2、按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用款计划,按期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市社保中心支出专户。
    (三)市人社局
    1、将符合条件的劳动年龄段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到达退休年龄,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手续。
    2、逐月发放养老年龄段人员的养老补助金。
    (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
    1、保障人员的具体对象由被征地的村民小组根据市国土资源局确定的人数在本村民小组成员中提出名单(村民小组组织不健全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名单)。征地补偿实行“征谁补谁”政策的,以户为单位确定征收土地保障安置人员名单;征地补偿实行“集体统一分配”政策的(征用承包土地),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确定征收土地保障安置人员名单,经所在村民小组成员的半数或成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讨论通过。征收土地保障安置人员名单经村委会审核,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认。经批准确认的保障安置人员名单,由被征地的村民委员会负责在当地张榜公示一周,听取群众意见,对有不同意见的安置人员,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后确定。
    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被征地人员身份认定、信息采集工作的责任单位。应当成立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相关工作。派出所负责上报对象户籍信息的确认;镇人社中心负责上报对象的已有保障情况认定和将市政府审批确定后的人员信息录入社保信息系统;镇国土所负责征地信息的确认和村民委员会上报保障对象的具体名单的初步认定,提请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对保障对象名单进行确认,并负责将确认的保障对象名单报市国土资源局。
    3、经市政府批准的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名单,各镇报市人社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备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12:5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