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补办户口本需要提供的材料: 1,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2,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一、户口本丢失后户主可以申请补办吗? 可以,户口簿遗失不是户主可以委托他人申请补办。补办户口簿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由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经批准后办理补领。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登记,并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户主无法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 二、户口本找不到原始料件怎么办? 确认户口本丢失后,户主本人需立即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补办户口本,并填写户口本丢失补办申请表,如果户主本人无法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本补办手续,可以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为本户成年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