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进出口资质审批办理流程:1、到商务局申请备案,7天后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2、到所属区县工商局变更经营范围,增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同时到所属区县公安局指定的地点申刻报关专用章,当天领取;3、到所属区县管辖海关办理备案登记的相关手续,7天后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4、到省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注册备案登记,7天后领取《自理报捡单位备案登记证书》;5、向中国电子口岸申请联合审批,约10天后取得入网许可,购IC卡、读卡器、操作系统,从而成为中国电子口岸正式会员;6、到省级外汇管理局申请外汇帐户开立、出口核销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进口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进口经营者应当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提交自动进口许可申请。 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立即发放自动进口许可证明;在特殊情况下,最长不得超过10天。 进口经营者凭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发放的自动进口许可证明,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