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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释义
    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1)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
    (2)按债券是否记名,公司债券可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
    (3)按债券有无担保,公司债券可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
    (4)按债券可否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可分为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
    (5)按债券票面利率是否变动。公司债券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和累进利率债券。
    (6)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投资者选择权,公司债券可分为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和不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7)按发行方式,公司债券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
    (8)按持有人是否参加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债券可分为参加公司债券和非参加公司债券。
    (9)按发行债券的目的,公司债券可分为普通公司债券、改组公司债券、利息公司债券、延期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交易投资者应该把握哪些投资原则
    投资公司债券既要有所收益,又要控制风险。根据公司债券的特点,投资公司债券的原则主要有:
    1、收益性原则
    不同种类的公司债券收益也不相同,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例如信用评级高的公司债券收益一般低于信用评级低的公司债券。
    2、安全性原则
    投资公司债券相对其他投资工具要安全得多,但这仅仅是相对的。因为经济环境、经营状况、债券发行人的信用等级并不是一成不变。因此,投资债券还应考虑不同债券投资的安全性。
    3、流动性原则
    公司债券的流动性强,意味着能够以较快的速度将公司债券兑换成货币,同时以货币计算的价值不受损失,反之则表明公司债券的流动性差。影响公司债券流动性的主要因素是公司债券的期限,期限越长,流动性越弱,期限越短,流动性越强,另外,不同类型公司债券的流动性也不同。对于那些资信优良的大公司或规模小但经营良好的公司,他们发行的债券其流动性是很强的,反之,那些规模小、经营差的公司发行的债券,流动性要差得多。
    二、记名公司债券与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方式不同,发生转让效力的要件也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本条对这两种公司债券的转让分别做了规定。
    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一)记名公司债券通过债券持有人的意思表示和债券的实际交付,成立转让。
    因此,记名公司债券的持有人转让其债权时,应当在债券票面上背书,记载转让人的转让意思,并将其所持债券交付受让人。除这种转让方式外,对记名公司债券,也可以采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记名公司债券,必须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办理过户手续,也就是变更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等记载事项才能产生转让效力,否则该转让不能对抗公司。
    (二)无记名公司债券只通过交付债券就可成立转让。
    因此,无记名公司债券的持有人转让其债权时,不需在债券票面上做背书,将债券交付受让人即发生转让效力,持有无记名公司债券的人视为债权人,可以对抗公司和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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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