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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设工程合同怎么解除
释义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主旨:建设工程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不可抗力、明确表示不履行、迟延履行等条件解除。解除合同的条件包括享有解除权、在规定期限内行使解除权、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根据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支付工程价款或处理不合格工程,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解除合同后,权利人无权主张未解除合同的可得利益。
    法律分析
    一、建设工程合同怎么解除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应当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存在以下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当事人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解除权或约定解除的情形则享有法定解除权。如果当事人不享有解除权,即使解除通知到达对方,对方未提出异议,也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2.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解除权是形成权,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合同关系处在长期不确定的状态,会影响当事人权利向享有和义务的履行。
    3.行使解除权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的意思表示可以通过诉讼外的通知方式作出,也可以直接以提起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作出。
    三、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对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规定处理。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注意的是,合同一旦依法解除,权利人则无权再依据合同约定来主张若不解除合同的可得利益的理论,对于合同如果履行的可得利益,不应当属于赔偿的范围。
    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包括:已完成的工程质量合格,发包人应按约支付工程价款;已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参照验收不合格的处理;一方违约导致解除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损失。解除后,权利人无权主张未解除合同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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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4:38:49